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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剧传播要“精彩瞬间”也要“艺术共鸣”

发布时间:2026-02-25 14:19:57 来源:光明日报

  【舞台艺术众家议】 

  当观众被短视频中精心设计的“名场面”吸引进剧场,却可能会因舞剧叙事节奏、情感铺垫的不足而感到落差。

  在图像传播与算法逻辑的双重驱动下,新媒体时代的舞剧欣赏正在经历一场从“剧场仪式”到“数字狂欢”的转变,这给舞剧作品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。一方面,新媒体传播融合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多种元素,让舞剧的精彩瞬间被更多人看到,受众从专业群体拓展至大众,市场潜力得到充分释放。另一方面,片段化的传播方式也在损害着一部舞剧的整体性,很多被这些“精彩瞬间”吸引来的观众,只是围观了某个动作,而不是理解一部作品,艺术的价值反被稀释。

  新媒体普及带来的传播语境变化,使舞剧演出不再局限于剧场。创演单位通过自媒体平台推广剧目,许多观众在移动终端上就能提前看到舞剧在排练期间的碎片式内容。他们或是因为对题材感兴趣,或是因为剧中有自己喜爱的舞者,提前将剧目加入自己的“观剧清单”中。创演单位还可以抓住一个话题进行发酵,让舞剧达到“未演先热”的效果。如舞剧《天工开物》利用“全员会飞”的话题,借助舞蹈演员自身的技术和短视频制作方法,让观众“驻足”欣赏片段。在作品正式演出结束后,创演单位还会剪辑新的舞台片段或将谢幕片段进行“升华”,形成新的推送内容,让观众“回味无穷”。如民族舞剧《红楼梦》的谢幕设计就让人印象深刻,剧组将“贾宝玉”回身后幕布拉开,随即十二钗出现在舞台上的唯美场景配以音乐剪辑谢幕视频,累计播放量达1.8亿次。这些传播方式大大拉长了一台舞剧的“演出时长”,不仅实现跨时空、高互动、强沉浸的传播效果,还将舞台表演转化为可传播的视觉符号,在不同平台进行裂变式传播,强化观众对作品的认知。

  不管是“制造话题”或是内容“碎片式”的传播方式,创演团队都以“高光片段+文化解读”为核心策略,通过新媒体短、平、快的特性,降低艺术欣赏门槛,满足普通受众初步了解作品的需求。但必须注意的是,过于追求宣传效果也会使舞剧沦为视觉奇观的附庸。如部分舞剧作品为追求“网感”,过度简化文化符号,导致“只见动作,不见精神”。

  新媒体平台的强交互性,使舞剧创作从专业场域走向“全民共创”。在舞剧的新媒体传播过程中,观众以二次创作的形式参与其中,或通过点赞、评论与主创团队互动的方式,形成情感共鸣与集体记忆。例如,舞剧《只此青绿》的出圈,引发了全网效仿“青绿腰”。又如,很多年轻观众都有在观剧后甚至是观剧中撰写“repo”(为英文report的简写,指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观剧报告或体验)的习惯。观众实时参与舞剧的传播,从“被动接受”变为“主动参与”。观众往往秉持“我付费消费,有话敢言”的心态,在社交平台给出真实、直观的评价。这种“体验分享”以剧目名称加演出时间、场次为标题,非常容易搜索,对还未观看过的观众而言是获取舞剧演出资讯的宝库。他们既可以提前了解剧情,还可以直观了解演出的真实水平。对于创作者来说,这亦是一个宝贵的反馈渠道。不少创作者都会在平台与观众对话,观众的客观建议与期望,为创作者提供创作灵感,助力其优化作品质量。

  然而,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,传播数据并非判定作品好坏的“判决书”。算法推荐的“信息茧房”效应使舞蹈传播容易陷入“圈层狂欢”,越是点开同样态度观点的内容就越会收到更多的相关推送,这种“印证式”信息接收很容易遮蔽创作者的视野。此外,有的剧团为了营造出全网“好评如潮”的现象,会用工作观摩票邀请小红书大V、自媒体公众号、微博营销号等平台用户提前到剧场或排练场观演,通过赠予剧目周边文创产品,或是以付费形式邀请他们撰写repo,降低了“观众评价”的可信度。创作者需要铭记于心的是,真正决定作品优劣的,仍是舞剧的艺术质量,只有反映时代精神,与大众产生真正共鸣的作品,才能称得上“叫好又叫座”。

  长远来看,新媒体时代下“瞬间美学”的传播模式虽能快速破圈,但也导致艺术完整性的消解。当观众被短视频中精心设计的“名场面”吸引进剧场,却可能会因舞剧叙事节奏、情感铺垫的不足而感到落差。创制团队需要意识到这一点,花时间与精力去寻找新时代艺术创作与新媒体传播的平衡路径,使舞剧传播从“流量竞争”转向“艺术共鸣”。唯有如此,新媒体才能真正成为舞剧发展的“助推器”。

    (作者:陈伟科,系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一级编导)